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
为规范和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有序发展,提升设施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女av部令第66号)、《美女av 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征求意见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通过信函或传真反馈给美女av 。
信函: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系人:美女av 李卓越
电话:024-23940079
传真:024-23932891(省厅办公室自动传真)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美女av
2025年9月15日